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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治理
    概述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推動永續發展外,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A.
    施行原則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期以國際最高標準之模式落實公司治理:
    1.
    重要資訊之即時揭露。
    2.
    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良性互動與制衡。
    3.
    維持一定比例之獨立董事席次。
    4.
    設置審計暨風險委員會(113年8月14日更名),藉由專業分工及超然獨立之立場協助董事會決策。
    5.
    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強化公司治理及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
    6.
    具體明確的股利政策。
    7.
    股東會議案逐案票決並採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充分落實股東權利之行使。
    8.
    遵循公司治理守則,秉持誠信經營原則並落實內部稽核之機制。
    B.
    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兩個委員會,分別為「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1.
    本公司自100年9月起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主要職責為: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
    「審計暨風險委員會」:
    本公司自105年6月起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於2024年8月14日經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更名為「審計暨風險委員會組織規程」,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C.
    公司治理、推動永續發展及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
    1.
    公司治理:
    本公司已設置專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2.
    推動永續發展:
    本公司於96年正式成立企業社會責任(CSR),111年更名為永續委員會(Sustainability Committee),為公司内部最高層級的永續發展決策組織,由董事長擔任委員會主席,與多位不同領域的高階主管共同檢視公司運營策略與能力,訂立中長期永續發展計劃。
    「永續委員會」擔任上下整合,橫向串聯的跨部門溝通角色。公司成立ESG小組,經由月度會議,辨識攸關公司運營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 議題,擬定策略與工作方針,規劃並執行方案,同時追蹤執行成效,確保永續發展戰略落實於日常管理中。
    永續委員會定期將向董事長及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永續執行成果及未來工作計劃,議案内容包括 (1)鑑別需關注之永續議題,擬定因應之行動方案;(2)永續相關議題之目標及政策修訂;(3)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董事會也會對策略成功可能性,執行進展進行評定,同時會在需要時,進行敦促調整。
    3.
    企業誠信經營:
    本公司由安全總處為推動本公司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D.
    資訊揭露制度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之經營理念及方針等。